检察机关涉密管理应建立健全五项机制

编者按:以下是一篇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所撰写的关于保密的信息,主要从制度和政策方面,对检察机关保密流程和方法做了一些阐述。作为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厂商,溢信科技认为,除了制度和政策约束,保密还应该注重选择合适的技术来实现管理策略,比如IP-guard就是基于内网安全的整体考量,综合利用了“审计-控制-加密”这样的保密理念,从技术上实现了对机密信息的保密要求。

来源:凤凰网

检察机关保管的文件、资料、档案,办理的案件很多属涉密性质,甚至是机密级,绝不允许出现失密和泄密现象。但是,检察机关的保密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审查、培训、管理机制还不是十分健全,导致保密工作存在隐患,容易发生失泄密事件。就当前检察机关保密工作中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健全五项机制,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涉密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当前检察机关涉及的秘密主要分为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两种,保密法按照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不同,将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分别为在涉密岗位上工作并接触、知悉或经管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检察机关同时还应将接触和知悉工作秘密的人员,确定为一般涉密人员,将其纳入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对接触不同秘密的人应该区别对待、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的涉密人员,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范围的界定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更好地保守国家秘密。

二是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任用审查机制。检察机关在涉密人员任用上,要贯彻先审后用的原则,在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考量,严把审查和任用关。在审查涉密人员时应从政治条件、家庭情况、个人品行、社会关系以及现实表现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具体由政治处进行审查,党组研究确定。涉密人员在政治方面应当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现实表现方面,应当业务能力强,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关系方面,需要对主要家庭成员进行审核,自身无外国国籍,没有特殊社会背景。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才可进入涉密岗位。

三是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上岗培训机制。检察机关涉密人员流动性大,对内勤人员、办案人员和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人员和新上岗人员在上岗前均应该与保密单位联系,联合或单独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保密教育应当着眼于提高保密意识与提高保密技能并重。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密形势、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检察岗位职责教育、警示教育等。通过培训要使涉密人员增强保密意识,了解和掌握保密知识技能和保密法律法规,提高保密责任感,自觉履行保密职责。

四是建立健全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承诺书签订机制。保密责任书是明确涉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保密承诺书是指保守国家秘密的承诺书,即根据有关保密政策法律的规定,接触、知悉或者经管国家秘密的人员在任职、上岗或者离岗之前,与机关、单位签订的,保证已了解各项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检察机关责任书和承诺书的签订范围包括在岗(在职、借调、聘用)和离岗(退休、调离、辞职、辞退)的干部职工。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更换时,须重新签订保密责任书。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实现保密责任制的全面覆盖,使所有接触、知悉或者经管国家秘密的人员清楚保密义务。检察机关应建立保密承诺制度,把保密承诺书、责任书的签订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机制。脱密期的长短,要根据所接触、知悉和经管国家秘密的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是保密义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仍应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既要承担法律赋予所有公民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同时,还要保守因为工作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即使脱密期已过,只要知悉的国家秘密没有被解密,涉密人员仍然有保守这些国家秘密的义务。二是就业限制。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离职,经批准离岗离职且在脱密期内的,不准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涉密人员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脱密期内不得辞去公职,只能调到本单位的非涉密岗位工作,待脱密期结束,才可辞职。三是出境限制。对涉密人员的出境限制,既包括还在涉密岗位的涉密人员,也包括离开涉密岗位但还在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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