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员工泄密iPad2后壳设计图被判刑

编者按:

前一段时间我们转载了富士康图纸泄密事件,最近,此次事件有了最终结果,涉案的泄密当事人以及经营电子配件的公司老总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根据法院的判决说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外部人员勾结内部人员进行主动泄密的“内鬼”事件。通过一个小小的U盘,涉案公司就拿到了当今世界最顶尖最有竞争力的电子产品的设计图纸,进而为自己谋取利益,却对富士康和苹果造成了两百多万的损失。这充分显示了在设计制造类企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性。富士康之所以能成为国际顶尖的代工厂商,不仅仅因为其强大的制造能力,更因为客户对其严苛的保密制度的认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对于苹果这类轻品牌而言,知识产权就是最大的资产。此次事件,又一次为企业的内网安全风险敲响了警钟。

企业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不仅仅来自于外部,更大的可能是来自于内部人员无意甚至有意的泄密隐患。案例中的前雇员和设计部负责人,有权限接触到核心机密,却缺乏对于其权限的合理审计与控制,是保密制度失控的关键所在。IP-guard内网安全管理系统,基于防范内部安全风险的考虑,提出了“全面审计-严格控制-透明加密”的三重保护理念,有效防范网络、端点、存储、终端等各个位置的泄密隐患,能够为企业的内网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来源广州日报

去年底苹果iPad2还没上市,抢iPad2商机的山寨版不单抢先在苹果iPad2上市前推出山寨版iPad2保护套,甚至还在美国CES展上贩卖。最后泄密者曝光,原来是富士康员工主动泄密给山寨厂商!近日,这起备受国际关注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获判,涉案的电子产品配件的公司老总和富士康泄密员工均被判有期徒刑。

iPad2保护套样品提前网售

该案的3名被告人中,被告人肖承松系深圳市迈拓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侯鹏娜原为富士康集团的员工,后离职。被告人林克诚则时任富士康集团研发部专案组副课长。

2010年7月,肖承松联系侯鹏娜,让其设法获取ipad2平板电脑的相关数据信息,承诺将生产的产品以成本价销售给侯鹏娜。

侯鹏娜找到时任富士康集团研发部专案组副课长的林克诚。9月,肖承松将2万元人民币交给侯鹏娜转交林克诚。林克诚从其所在课题组将ipad2平板电脑后 壳的3D数据图档拷贝进U盘并秘密夹带出公司,两次将同样的ipad2电脑后壳的3D数据图档发给侯鹏娜。肖承松得到该数据图档后,即委托东莞一家工厂生 产出100多个iPad2平板电脑的后壳保护套样品在网上销售。

涉案秘密研发成本206万

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经侦大队接报案后,委托鉴定后认为富士康集团研发的ipad2代产品外壳图纸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经深圳市中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涉案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为人民币206万元。

另查,富士康集团制定有各项保密文件,对保密制度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规定。

判决

3人被判入狱并处罚金

宝安法院认为,涉案ipad2平板电脑后壳3D数据图档在案发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权利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属 商业秘密。林克诚违反与公司的保密协议及公司的保密规定,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提供给他人使用,肖承松、侯鹏娜采取利诱的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给 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3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6月9日,法院对被告人肖承松、林克诚、侯鹏娜侵犯富士康集团商业秘密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3被告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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